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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假烟,还弃车逃跑?吉安3人获刑

2023-08-10 15:48:30来源:凤凰网江西频道  

来源: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料图)

明知运送假烟违法

还铤而走险

盘算着遇到交警

就弃车逃跑

近日,吉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张某、任某、朱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至3万元。

案情回顾

2022年,被告人张某根据上线安排,先后购买两辆汽车进行非法改装,用于运送假烟。

2022年11月,被告人张某先后四次将运输费用及专用联系手机放在改装车上,安排被告人朱某、任某运送假烟,其中一次途径吉安县某服务区时,发现交警查车,朱某、任某二人遂在服务区附近弃车逃跑。

执法人员在车上查获假烟1500条,价值343000元。

二人弃车后并未收手,12月初,被告人朱某、任某再度先后三次接受张某安排运输假烟,其中一次驾驶改装汽车从汕头市出发,途径湖南省平江县时,发现有警车跟随,二人故伎重演再次弃车逃跑。

执法人员在车上查获假烟1499条,价值284750元。

后三人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上线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假冒卷烟,仍实施联系和安排人员,登记运输信息,购买车辆进行非法改装等行为帮助运输假冒卷烟,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任某、朱某明知他人无证经营假冒卷烟,仍帮忙运输,情节特别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烟草制品属于国家管控的专卖专营商品,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非法生产、运输、买卖烟草制品的,都是构成犯罪。本案中,被告人明知是假冒伪劣卷烟,为获取利益仍然实施运输行为,其行为扰乱烟草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受到刑罚。所以,提醒各位司机运输货物要谨慎。一旦发现所运输的货物是违禁品(如假烟、毒品、假药等),运输者有义务第一时间报警、举报,这样才能有效规避自身风险。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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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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