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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建立银行业保险业司法建议联合通报常态化机制 提升机构依法经营水平

2023-07-11 18:08:40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7月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银保监局举行《加强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有效协同 共同营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签约活动。

《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现场(图/上海银保监)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俊寿出席签约活动并致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金水,上海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光群代表各自单位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资料图)

十项共建机制 加强金融法治协同

《合作备忘录》共十条,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共建风险化解、法治优化、高效执行、纠纷化解、信息互通、咨询会商、法治调研、人才培养、党建联动及协同保障等十项工作机制。

根据《合作备忘录》有关精神:双方将建立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司法建议联合通报常态化机制,推动“智慧法院”与监管科技建设,在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小额诉讼快速裁处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提升银行保险机构依法经营水平。

通过数字改革赋能是双方共同关心并努力的方向,今后双方将推动司法与监管大数据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建设,加强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信息联通,探索建立金融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加强风险处置协同,共同维护金融安全。

在强化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双方将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合作,深入开展金融纠纷全流程在线调解,发挥好“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功能,有效提升金融业纠纷多元化解质效。

双方将在咨询会商和法治调研方面加强合作,就金融法律问题建立会商研讨机制,与相关法律院校等法治共同体加强法治联动,积极开展金融监管规则和金融司法前沿问题研究,共同破解金融法治疑难问题。

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人才培养和党建联动方面开展合作,强化培训资源共享和党建联动,协力开展金融审判和金融监管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培养。

提升金融司法和监管数字化协同治理水平

贾宇指出,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都是国家金融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国家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使命。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出席活动(图/上海银保监)

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推动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作配合: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金融协同治理意识。要进一步深化对金融工作政治属性的认识,充分认识上海的区位优势和金融领域的创新与风险挑战,进一步完善金融司法与监管协同规则,更加主动、更加积极、更加有效地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等重大战略落地落实。二是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展现协同治理的示范效应。抓好协同机制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突出上海金融司法品牌特色,努力构建金融市场协同善治新格局。三是要聚焦数字改革赋能,提升金融司法和监管数字化协同治理水平。数字金融时代,金融交易和金融风险瞬息万变,需要用数字技术来支持金融监督、推进金融发展,要通过金融司法大数据分析提高风险警示的精准性,共同维护稳定的金融秩序。

营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王俊寿指出,加强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互动协同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务实之策,是持续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关键之举。

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俊寿出席活动(图/上海银保监)

充分依托《合作备忘录》构建的十项“共建”机制,做实做细“协同”二字,提升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同能级的强大动力。

要以数据共享为纽带,加强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的“互联互通”,以数字化转型赋能金融监管,加强智慧法院与金融监管科技建设的经验共享,带动金融治理效能提升。

要以营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一流法治营商环境为目标,深入合作、协同发力,不断提升金融监管执法质效,有效发挥金融司法审判职能。

与会人员围绕《合作备忘录》确定的机制建设和具体措施落实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提出了数据共享、非法金融活动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同需求,就如何形成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展开了积极探讨。

吴金水指出,双方要根据《合作备忘录》的机制建设要求,围绕各自的问题和需求加强对接、抓好落实。曹光群就如何更好地落实合作备忘录,提出要共铸精神内核、共强专业本领、共造最优环境等三项建议。

下一步,双方将共同推动《合作备忘录》各项机制落地见效,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各自工作情况、商议相互关切问题,合力营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一流法治环境。(文/俞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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