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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到2060年 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

2022-04-02 11:30:01来源:国际能源网  

设,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完善油气管网公平接入机制,逐步实现同网同价。

五、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十)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机制。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及配套机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严格源头管控,做好园区规划、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的衔接,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形势严峻的地方实行项目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加强分析预警,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评价考核机制。

(十一)提升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提升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全面开展能效对标,打造一批能效“领跑者”。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强化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高质量建设和使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节能综合服务等市场化节能方式。

(十二)全面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服务体系,鼓励逆向物流回收,推动垃圾分类处理与可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等资源回收利用,创建示范基地和示范城市。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培育壮大再制造领军企业。推进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面实施循环化改造。

六、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十三)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积极推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科学规划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程。实施紧凑型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加强慢行系统建设。加快长株潭国家物流枢纽共建共享,推进衡阳、岳阳、郴州、怀化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提升仓储、运输、包装、配送等绿色物流水平。

(十四)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推广智能交通,鼓励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和“车联网”。积极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实施高效清洁运输装备推广工程,推动实现零排放配送车辆市区24小时无禁区作业。加快建设主要港口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岸电全覆盖工程等绿色水运体系。健全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

七、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十五)推进城乡建设管理低碳转型。合理规划城镇建筑面积发展目标,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普及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提升建筑循环化利用水平。加快绿色社区建设,推行绿色物业管理。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加快建设全域美丽大花园,让绿色成为最亮丽的底色。

(十六)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健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低碳建材,提高城市和园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加快城镇大型公共建筑、老旧小区等绿色化改造,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提升建筑舒适度和能效水平。

(十七)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不断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因地制宜发展热泵、燃气、生物质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制冷,加快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鼓励发展工业余热、水源热泵等协同互补模式。

八、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

(十八)加快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制定湖南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落实国家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加强基础前沿创新引领,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加强气候变化成因及影响、生态系统碳汇等基础研究。支持可再生能源、新材料、生态系统碳汇等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构建省内碳达峰、碳中和人才体系,鼓励高校增设相关学科专业。

(十九)加强绿色低碳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充分发挥“揭榜挂帅”机制作用,实施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攻关行动。重点支持储能和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与建筑一体化、高耗能行业低碳流程重塑工艺、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废弃物资源化与再制造、储能、氢能等重大技术研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产学研用结合,聚焦关键技术协同攻关。

(二十)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提升工程,定期发布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推动金融资本与科技要素有效融合,促进绿色低碳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实施创业创新主体培育行动,鼓励建设低碳技术领域专业孵化器、创业创新基地。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和服务机制。加强绿色低碳技术转移、节能环保装备等国际科技合作,积极融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九、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二十一)构建生态保护空间格局。严守“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屏障,强化长株潭生态绿心、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南岭和武陵山生态功能区等建设,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十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林业碳汇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综合碳汇价值。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推动森林扩面提质,增强森林植被和土壤碳汇能力。实施水域、河道、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生态功能区生态涵养带建设。推进岩溶地区、矿山尾矿区等地质碳汇调查,探索岩溶地区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二十三)巩固农业生态碳汇能力。发挥我省农业林业大省优势,壮大农业林业碳汇产业,探索碳汇与乡村振兴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业提质增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粮油工程。发挥大水面渔业生态功能和碳汇能力,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提升秸秆、农膜、畜禽粪污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农业智慧、生态、增汇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快普及节能低耗智能化农业装备。全面推广环保型高效肥料与生物农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发展高附加值低碳农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十、夯实法规标准统计基础

(二十四)健全法规规章。全面清理省内现行法规规章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认真贯彻国家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湖南省实施办法或条例。研究出台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规规章。

(二十五)完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的标准计量体系,抓紧制定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绿色低碳产品等地方标准及配套措施。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和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落实低碳标准标识制度。积极参与碳核算、碳交易等国家标准制定。

(二十六)提升统计监测和节能监察能力。加强省市县能源统计、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高耗能行业和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耗统计监测体系,推进碳源、碳汇变化监测与评估,提升二氧化碳信息化实测水平。加强自然资源调查和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全省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定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水平。

十一、完善政策机制

(二十七)完善投融资政策。加快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积极落实好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规模。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碳汇、绿色低碳技术等项目投融资支持,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投融资。整合省级有关基金,争取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支持。鼓励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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